【天台县】擦亮“和合公益诉讼”金名片

身处和合文化发祥地,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将和合理念融入公益诉讼实践,因地制宜创建“和合公益诉讼”品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和合善治。

“和合公益诉讼”是以推进法治共同体建设、强化部门协作维护公益为目标,以预防为先、联动保护、合作发展、溯源治理为基本内涵,秉持“公益事、众人办”的和合之道,进一步筑牢和合监督理念、全方位打造和合办案流程、不断健全和合诉讼保障机制。这一品牌荣获2023年浙江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优秀成果。

理论为基

近年来,天台县人民检察院解码“和合基因”,为实现县域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在2023和合文化全球论坛召开期间,天台县人民检察院的“和合公益诉讼”品牌展出。

在公益诉讼实践中,历来存在线索获取、调查取证、检察监督、理念传播“四难”问题。为此,天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申报省检察院重点课题《和合文化引领下基层检察院现代化建设研究》并按期结题后,又于2023年初申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合文化赋能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研究》并得到立项结题。

结合理论研究成果,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及时调研出台《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创建“和合公益诉讼”品牌的实施意见》,就检察机关如何推动实现和合之治明确了相应工作措施和要求,从而初步形成具有天台辨识度的公益诉讼检察特色品牌。

在办案实践中,该院还创造性地推出“一书两看”工作制度。“一书”是指为抓好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在向被监督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落实检察建议风险提醒书》,主要列明若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法律后果;“两看”是指检察建议执行情况“实时看”和整改结果“回头看”,实行全流程跟踪,持续抓好监督,使诉前保护公益成为工作主流。

实践为本

今年6月,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天台县人民法院、天台县农业农村局、龙溪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和村民代表,一同赴龙溪乡始丰源放流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共投放鱼苗约90万尾,鱼苗价值2.4万余元,资金全部来自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缴纳的渔业资源损害赔偿金。

增殖放流,让“捕鱼人”变“补鱼人”,这也是当地开展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在增殖放流现场,检察官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以案释法,围绕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增殖放流概念、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意义等方面开展现场普法。

近年来,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与天台山旅游集团探索建立景区公益保护协作机制,设立景区公益保护共建联络站,以公益诉讼之力助推天台山景区高质量发展。

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一直致力于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尤其是景区无障碍旅游的建设。2022年,该院对县内部分景区实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公益保护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群众意见和当地民情,落实了与县政府联合建立的预防性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打响“和合圣地、人人共享”的天台品牌。

在办理古树名木公益保护相关案件时,针对天台街头九遮村古树名木众多、保护现状堪忧的实际情况,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商请县政协带队调研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并召开古树名木保护民主协商暨检察磋商会,重点就受损古树名木依法开展保护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凝聚各方智慧,形成了较为全面的保护方案。同时,在当地举行检察听证会,通过现场以案说法,提高当地群众对古树名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在天台县“人大+政协+检察”的三重保护下,顺利推进被损古树的整改工作。

其实,对“和合公益诉讼”的探索,可以追溯到更早。2020年,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文联联合主办,县书协、美协、摄协协办,开展了天台县“公益和合之美”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巡展活动,并将巡展中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结集出版。此后,该院与文化部门开展深度合作,采用艺术科普等形式宣传“和合公益诉讼”品牌已成为常态。

如今,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平街检察室打造了“和合善治”法治文化教育展厅,持续建设“公益和合之美”天台山生态文明建设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基地,全面展示品牌创建成果,让公益诉讼深入民心。

来源: 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