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降低购房 首付款比例

本报消息(记者 倪晗)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我市金融机构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按照15%执行,具体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意愿,与客户协商确定。

9月24日,国新办发布会上有关部门宣布,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将全国层面的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15%。

对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来说,房贷的首付款比例也是决定买房的重要因素。按照此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二套房25%。现在,无论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实实在在降低了购房的门槛。以总价400万元的房子计算,无论首套还是二套,最低首付均为60万元,在金华购房的市民资金周转的压力会小很多。

来源:金华日报